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10日9点多,备受舆论关注的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诉讼期限成焦点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包括媒体记者、原告家属和单位同事在内的多位旁听人员旁听了庭审过程。而作为原告的任建宇也出现在法庭上,但任建宇的精神状态并不好。
上午的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任建宇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期限。重庆市劳教委陈述:“任建宇在收到劳教决定后,没有在法定时效内通过其亲属代理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向有关人员提出诉讼意愿,其诉讼权利已经丧失。这次起诉超过最长起诉期限,应当驳回。”
原告任建宇的代理律师浦志强驳斥:“我们觉得劳教委这样的一种答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之内。任建宇现在还被关着,当然不具有行政起诉期限的问题。”对此问题,法院没有当庭给出结论。
辩论劳教合法性
下午1点,法院继续开庭,审理案件主体,即“重庆市劳教委对任建宇做出的劳教决定是否合法”。
重庆市劳教委在《答辩状》中陈述:“为发泄对我政治制度的不满,任建宇曾鼓吹、丑化妄图改变我政治体制。任建宇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一事实。检察机关认为任建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有关规定,对任建宇做出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是符合规定的。”
原告律师浦志强说:“重庆市公安局所有的证据都是证明任建宇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这个结论自己都写得很清楚。重庆市公安局依然向重庆市一分检请求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批准逮捕他(任建宇)。去年2011年9月23日,重庆一分检做出不批捕决定,就说明他不构成犯罪,因为情节轻微。这种情况下,重庆市公安局应该立即放人,但是却在同一天做出了劳教决定。”
专家称有借鉴意义
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接受采访时称,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有法律界人士猜测,这一次的庭审结果将很可能影响到我国劳教制度改革进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这一案例更多地是从执法的合法性、严肃性上提供更多借鉴意义。
>>背景
25岁的重庆小伙任建宇,曾是大学生村官。去年,他在两年试用期满,正在公示等待转正的时候,因为在腾讯微博和QQ空间里复制、转发和点评“一百多条负面信息”,去年9月份被重庆市劳教两年。
目前,任建宇的QQ空间里,被认为是“负面信息”的都已经删除,留有一些诗歌、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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