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   2010 1 22 日  >>   第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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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地铁“禁报令”

新地铁线审批后可售报地铁口将新建一批报刊亭信报将移至地铁站外发放

http://www.jinghua.cn   2010-01-22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郭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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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郭鲲)地铁“禁报令”出台后,十几天来遭到广泛质疑。昨天,有关部门对“禁报令”进行了调整,出台了三点意见,除1、2号线以外的新地铁线有条件的站台经政府部门审批后可以卖报,在地铁出入口将新建一批报刊亭,目前仍暂时全面禁止在地铁内销售报纸,在地铁内免费发放的《北京娱乐信报》也将于近日移至地铁站外发放。 

    北京地铁运营公司新闻发言人贾鹏昨天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2009年6月北京市通过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根据这个被称作213号令的办法,北京地铁车厢、站台、站厅、通道都严禁擅自摆摊设点。

    贾鹏称,进入2010年,北京地铁运营量迅速攀升,北京市9条地铁线路正常工作日客流量达到500万人次,最高日客流量达到530万人次。北京地铁公司所管辖的8条地铁线路日客流量也达到430万至460万人次。因此,北京地铁所采取的措施是为了保障地铁乘客的安全。 

    他同时表示,自从今年被要求严格执行213号令规定禁止在地铁内销售报纸后,地铁运营公司也注意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还有很多乘客通过地铁服务热线、文明监督员等各个渠道向地铁公司表示,禁报后对自己的生活出行造成很多不便。而地铁运营公司也及时地将这些情况反映给了政府有关部门,在地铁运营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下,就保证地铁运营安全的同时,如何满足乘客阅读报纸的需求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地铁运营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在有条件的地铁站外,靠近出入口的地面新建一些报刊亭,方便乘客在进入地铁站前能够购买到报纸,第二,呼吁相关部门在地铁新线的规划和建设时,尽量为商业设施预留空间,对于近年新建的地铁线路,则会选择一些车站进行安全评估,对于安全达标的车站,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一些商业服务,比如销售报纸;第三,对于《北京娱乐信报》,出于地铁安全运营的考虑,将尽快移出地铁站内,改在地铁站外免费发放。

    ■马上就访

    新地铁线将有条件解禁

    记者:如何理解新近开通的地铁线? 

    贾鹏:北京地铁1号线、2号线是出于战备考虑而建设的,地铁站台、站厅的空间都比较小,因此新近开通的地铁线可以理解为除了地铁1号线、2号线以外的其他地铁线路。 

    记者:213号令并不是无条件禁止地铁站内摆摊设点,而是禁止“擅自”摆摊设点,如何理解“擅自”?经过安全评估后,地铁公司是否就可以批准相关商业服务,还是需要政府部门批准? 

    贾鹏:地铁运营公司只负责地铁的安全运营服务,地铁内进行商业服务,必须要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 

    记者:具体哪些政府部门?贾鹏:目前还没有确定,但根据规定,肯定要涉及安全监督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公安部门。 

    记者:发行渠道是地铁运营公司旗下的文化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此次全面禁报后是否对其影响很大? 

    贾鹏:据我了解,文化公司和一些媒体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北京娱乐信报》转到地上发行后也将由地铁的文化公司负责发行。

    ■新闻背景

    “禁报令”引发强烈质疑

    近日,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公交总队向地铁运营公司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禁止在地铁站台、站厅内销售报纸的行为,但容

    许《北京娱乐信报》作为地铁报,在地铁站厅免费发放。该项政策实施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被称为“地铁禁报令”。原本在地铁内发行的媒体和相关专家认为,此举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有违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还有大量乘客也抱怨,禁报令一出,影响了自己在地铁内看报的习惯,给出行生活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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