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   2008 11 13 日  >>   第0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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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起进校园查管制刀具

启动收缴专项行动 同时严查校园周边卖刀小贩

http://www.jinghua.cn   2008-11-13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王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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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向学生详细讲解各种刀具的有关规定。本报记者王俭摄

    本报讯(记者王鹏昊)昨天上午,西城公安分局来到实用美术职业学校展开“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据了解,即日起,北京警方和教委将联合在本市大、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重点加大校内外突出刑事、治安问题的打击整治力度。 

    “100毫米长的小刀也不能带在身上?”一名学生仔细看着民警手中的实物刀具发出询问。活动中,民警用实物向学生讲解哪些刀具属于管制刀具,并通过发送宣传材料,让学生认识到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及时上缴并提供线索。 

    据警方介绍,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在校学生间因矛盾而导致持刀伤害案件,造成6人死亡、1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彻底解决校园周边公开贩卖管制刀具问题;减少校园周边公共场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现象;杜绝校内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情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将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1.匕首,带有刀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且刀身长度超过100毫米(包括100毫米)。 

    2.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且刀身长度超过100毫米(包括100毫米)。 

    3.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身长度超过120毫米(包括120毫米)。

    ■近期案例

    9月18日,石油大学基础楼一房间内,因琐事两名同班同学发生口角,其中一名学生将另一名学生头部、颈部等多处砍伤。 

    9月18日,中国信息大学校内,两批学生因琐事发生口角,在学生宿舍内进行械斗,导致一名学生当场死亡。 

    近日,北京某中学内,两名中学生因为骑自行车发生口角,一名学生将对方用刀扎伤。 

    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内,一名学生用刀将老师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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